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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长宁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于2004年12月31日成立,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宁分局下属事业单位。
1、负责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相关产品及经营企业卫生
      许可的申请受理、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等工作;
2、负责组织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测、采样;
3、组织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,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;
4、负责对食品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,并提出处理意
      见;
5、对违反卫生法律、法规的案件,开展调查取证,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处理意见;
6、负责对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投诉、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;
7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和报告工作;
8、开展食品卫生法律、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;
9、对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的选址、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;
10、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。

张鸣伟

所长

赖树生

党支部副书记兼副所长

办公室
负责人:杨青   电话:62738679   E-mail:changningsjs@smda.gov.cn
职责:
1、负责日常工作计划、组织、协调和督办;
2、负责文件起草和工作信息报道;
3、负责文件收发、文印;
4、负责各类档案整理、归档、保存;
5、负责机要保密工作;
6、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;
7、负责人事、财务、后勤等行政管理工作;
8、负责信息网络和监督统计、汇总、核实、分析、上报工作;
9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审核发证
负责人:周树瑜   电话:62738315
职责:
1、负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流通、消费环节的许可受理、审核、变更、发证(许可证)
       和年度验证的工作;
2、负责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相关企业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
       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;
3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法制科
负责人:赖树生   电话:62731021
职责:
1、负责实施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的流通环节、消费环节违法行为行政处罚;
2、负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违法案件处置的质量控制;负责做好法制宣传工作;
3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监督科
一科:  顾森  电话:62738386
二科:  严秀凤  电话:62738389
三科:  郑颖华  电话:62738902
四科:  齐海涛  电话:62738929
五科:  龚建华  电话:62738936
职责:
1、负责对本地区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流通领域、消费环节安全的日常监管;
2、负责对本地区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;
3、根据计划实施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质量抽验工作;
4、做好本辖区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专项整治;
5、负责处置本辖区群众举报、投诉事件的处理;
6、负责处置本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;
7、负责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;
8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宁分局 | 技术支持:上海方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